邏輯及規則跟大家分享
Q:夥伴詢問:
健檢客戶20年前舊保單後,實支實付醫療險額度僅十萬,且缺一次金給付的險種(癌險、重大傷病險)額度。有何建議?
蛋爸:
1.這不是舊保單規劃不好,而是有時代背景因素。
a.以前住院自費項目沒這麼多。
b.以前癌症是絕症,所以癌險保單設計很多癌症身故理賠,而現在癌症已變慢性病,民眾更在意風險發生時有一筆現金可靈活運用。
2.113年七月後,#個人新買的實支實付醫療險一律用正本收據理賠。
3.盡量不要刪掉舊醫療實支實付再買新保單,除了新保單理賠條件不見得比較好以外,已在疾病是關鍵考量。
4.舉例: 2年前已有病歷的子宮肌瘤,後續若有相關手術理賠,舊保單理賠不會有爭議。而新投保的保單理賠上,會是滿滿爭議。#投保時的已在疾病不會理賠,若理賠當賺到。
5.若舊保單醫療實支可用副本收據理賠,可再投保一家正本收據理賠的實支實付醫療險。(PS。新保單是否可投保,受限於每家保險公司核保規則,#請直接挑選可當第二家實支實付醫療險的保單即可。)
6.若舊保單醫療實支限定正本收據理賠。可優先規劃自負額實支實付醫療險。
7.舉例: 再規劃40萬的自負額實支實付醫療險(自負額可選十萬),可將整體雜費額度拉高到50萬,住院日額再拉高4千元等。(僅是舉例,依實際需求規劃)
8.當實際住院雜費收據是30萬時,十萬由舊保單負責理賠,請舊保單保險公司開出差額理賠證明,再拿差額理賠證明至第二家保險公司申請20萬理賠。
9.若實際住院收據僅花費十萬,舊保單負責理賠,新保單的自負額實支實付醫療險不會啟動實支實付雜費理賠。
10.是否可投保自負額實支實付醫療險,取決於各家核保規則,目前各家核保規則並不太友善,容易受限於舊保單的日額及雜費額度而退件。(#請直接幫客戶規劃核保規則不受舊保單限制的保單即可)
11.主約選擇上,可優先選擇重大傷病險或一次金癌險,同時補足一次金給付險種缺口。
12.若舊保單實支實付額度僅十萬元額度以下(例如三萬、五萬)。因自負額實支實付產品容易出現缺口(客戶須自己再掏錢),發生機會高,因此不建議用自負額實支實付補強。建議優先規劃可接受第二家正本收據理賠的實支實付醫療險就好。
13.舊保單醫療實支大多還有轉換日額設計,理賠時還是可申請住院日額理賠。舊保單保費相對低,甚至可能比新買的住院日額附約還便宜,可當成住院日額使用。
#規劃方式詳群組筆記本。
🤔延伸思考:客戶曾問,老保單實支實付醫療險限定住院才理賠,完全沒門診手術額度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