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人壽保險
#受益人
#可指定任何一個人
#包含同居不婚族伴侶
#保險亦具有財產分配功能
#留錢給你放心不下的那個人
實務:
投保時保險公司通常不會同意受益人填寫配偶、直系親屬、法定繼承人以外之人。
保險公司考量主要因為道德風險
投保前基於契約自由,保險公司可以選擇不跟你簽約。
但
保險法就是規定你可以指定任何一個人
#保險法110條:要保人得通知保險人,以保險金額之全部或一部,給付其所指定之受益人一人或數人。
#保險就是用來保障放心不下的那個人
不論性別、不論有無婚約
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可決定誰當受益人
保險公司不得拒絕
只不過要記得通知保險公司
應變方式:
投保後
#保單下來再申請變更受益人
Q:申請變更受益人時被退件怎麼辦?
A:的確可能發生,這時候要保人可直接到保險公司辦理,保險法110條拿給承辦人員看吧。
也可直接寄存證信函通知保險公司,留下通知紀錄。
只要通知到保險公司就可。
#保險法111條:
受益人經指定後,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,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,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之。
要保人行使前項處分權,非經通知,不得對抗保險人。
Q:擔心非親屬關係的受益人拿不到死亡證明去申請理賠,應該怎規劃比較好?
A:在填寫受益人時,留一些比例寫親屬吧。親屬去申請理賠時一定會提供死亡證明,保險公司手邊自動就有死亡證明了。